容量法水分测定仪的取样量需根据样品含水量和试剂参数综合确定,具体标准如下:
一、基础取样原则
1.容量法水分测定仪试剂消耗量控制
建议滴定剂消耗体积为计量管容积的10%-90%(20mL计量管对应2-18mL)。
重复性区间为1.5-3.5mL试剂消耗量较好。
2.含水量关联计算
计算公式:
取样量(mg)=(试剂当量×目标消耗体积)/预估水含量(%)。
例:当容量法水分测定仪试剂当量3.0mg/mL、目标消耗1.5mL、含水量0.1%时,需取样≥4.5g。
二、操作注意事项
对于<100mg的取样,需使用0.01mg精度天平或微量注射器。
高含水量样品(>5%)建议稀释后测定以避免称量误差。
实际取样前需通过预实验确认样品均质性。
以上便是关于容量法水分测定仪的全部内容了,具体参数需结合仪器型号(如AKF系列)和试剂滴定度调整。